遗传因素是精神分裂症起病因素之一,另外各种精神创伤和躯体因素也是该病发生的重要因素,其中包括病前性格、社会心理因素、环境因素和内分泌因素。现分述如下:
(3)躯体因素:精神分裂症可在各种躯体因素影响下急性起病,且多在青壮年起病,部分女性患者是在分娩后急性起病,而精神分裂症绝经期的复发率高,均支持该病的发病与内分泌有关。另外,甲状腺、性腺、肾上腺皮质和垂体功能障碍也可引发本病。
有的学者发现本病的某些患者体内存在慢性病毒感染灶或母孕期曾有病毒感染,且有的学者在分裂症病人体内发现有病毒或病毒样物质,因而推测发病和病毒感染有关,病毒感染和内分泌障碍可能为患病的诱发因素或削弱了机体抵抗功能而促发本病,但临床上未能得到证实。
(4)其它因素:生化病理研究,从多巴胺功能亢进假说扩大到额叶、基底神经节和颖叶代谢功能的异常。脑成像技术的应用显示本病部分病人有脑结构的改变,即:侧脑室扩大、第三脑室扩大、额叶变小、拼肌体结构异常。 虽然精神分裂症可能的发病因素较多,但发病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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